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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关于征集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24-12-1115

各会员单位、有关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加强浙江省食品领域标准化工作及标准体系建设,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以标准引领产业升级,2024 年 10 月 24 日协会第六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成立了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浙食标委”)。为了健全浙食标委组织机构,汇聚各细分领域的标准化人才,促进我省食品工业标准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征集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食标委职责

1. 研究制订食品领域标准化发展规划;制定标准化工作制度,管理和协调协会标准化工作;

2. 负责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及复审,以及知识产权管理、争议处置等相关事项;

3. 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各级各类标准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起草、宣贯培训、咨询服务等;开展与其他标准化机构的联络。

4. 其他标准化相关工作。

二、浙食标委委员条件

(一)浙食标委委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2.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0 周岁,身体健康;

3. 食品企业人员应来自协会理事及以上单位,限 1 人/家(其中来自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条件特别优秀的放宽至 2 人/家),均须取得所在企业审核同意。

(二)浙食标委委员还应满足下列专业条件:

1. 从事食品行业,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获得食品或标准化领域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 5 年及以上标准化工作经历;

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库:

(1)食品领域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长江学者、万人计划、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等;

(2)来自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且所在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验证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等机构与平台,或获得相关的成果奖项(国际权威标准化奖项、省级及以上标准创新贡献奖、科研成果奖等);

(3)来自协会已发布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且相关科研成果、新产品、新技术已转化为标准的;

(4)已发布协会团体标准的起草人员,作为第一作者编写并正式出版发表有关专著和论文的;

(5)已注册成为国际或国家标准组织专家的。

三、其他

1. 浙食标委委员征集以定向邀请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请有意向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专家和个人,填写申请表(专家委员填写附件 1,食品企业委员填写附件 2),并附各相关证明性材料,材料以电子版与纸质版两种形式同时提交(纸质一式一份),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报送至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秘书处。(附件材料,请联系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秘书处索取)

3. 联系方式:

0571-85166967;0571-85166980

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268 号远扬大厦 1015 室

(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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